张维功
阳光财产保险、阳光保险集团、
阳光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、总裁
■上榜理由
曾是中国保监会最年轻的正局级干部,前途一片光明的时候却选择了“弃官从商”。没有保险公司的筹建批文,没有股东的资金支持,他带着几个人,赤手打天下。他发起成立了阳光财产保险公司、阳光保险控股有限公司,并以控股公司为平台成立了阳光人寿保险公司。阳光财产保险公司已经实现盈利,它开设了30家省级分公司,公司的综合赔付能力为240%。 汇男网 www.dddbb.com 汇男网 www.dddbb.com
■个人简历
1963年12月出生于山东潍坊
1995年,潍坊人保党委书记、总经理
1999年,人保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
2000年,江苏保监局党委书记、局长
2002年,南京大学特约教授
2003年,广东保监局党委书记、局长
2004年12月,筹建阳光财产保险公司获批
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总裁
阳光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、总裁
2005年被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等评为“中国保险年度人物”
2006年被人民网等评为“十大人民尊敬的企业家”
2007年被《亚洲经济》杂志等评为“亚洲品牌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”
详见B36、B37版
《京华时报》 (2008-02-25 第033版)
“险”中求胜创造盈利神话
创业篇
张维功在仕途一片光明的时候选择了“下海”重新创业。他的人生以40岁为界限,40岁之前做官,40岁之后从商。然而商海沉浮,他经历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痛苦挣扎,从零起步,创办了阳光财产保险公司。截至2008年2月份,阳光财险已在全国设立30家省级分公司。公司已经于2007年5月实现了盈利,破了财险公司经营四年以上才能够盈利的纪录。“险”中求胜,一个“险”概括了张维功的创业史。
初涉商海遭颠覆
2004年5月19日,张维功只身来到北京创业。仅仅在三天前,他还是中国保监会广东保监局党委书记、局长,是中国保险监管系统最年轻的正局级干部。
2008年2月22日上午,在阳光财产保险公司董事长办公室,谈到当年的这一举动,张维功说:“有的人以为我只是一时冲动,其实这是我深思熟虑的举动,而不是盲目的抉择。”
他进一步阐述自己的理念:“仕途与商海其实没有什么不同,只要付出了努力,取得的结果应该是相同的。”
他表示,当初作出选择时,有两点是非常明确的:选择是主动的,因为人不可能同时走两条道路;以自己的经历、背景、年龄、身体来考虑,从零开始做一家全国性的金融企业,这是一个很好的选择。
张维功“下海”有一个宏大的社会背景,那就是中国保监会从2004年开始放开中资保险公司的“闸门”,各方资金涌动,这使得筹办新的保险公司成为可能。当时北京的几家企业希望创办一家财产保险公司,力邀张维功加盟。当时数十家新公司的创办申请在保监会排队,北京这家公司排在了较后面的位置,如果张维功能够以公司高管的名义出现,以他在行业内的影响,公司的审批应该会更快一些。在这种情况下,张维功选择了进京创业。
刚到北京时,公司给的待遇不低:在星级酒店办公,专门配备了奥迪车,还有股东承诺的给张维功的股权激励。辞职之前,张维功与股东一直保持沟通,总的来讲,感觉还是不错的。但到北京不久,张维功发现了问题:股权结构不合理,两个股东控制了公司超过一半的股份;关于资本回报率也和以前说定的不一样。
这些问题摆在面前,无法回避,这事关公司能否有长远的发展,能否进行科学的治理,更与张维功创造一个优秀的现代中国保险企业的初衷相违背。
最终,他做了个颠覆性的决定,一切推倒重来。此时张维功的处境,对一般人来说是近乎绝望的境地。自断前路,不能马上操作一个差不多是现成的保险企业;又没有退路,不能退回官场继续做官。张维功几乎以一个布衣白丁的身份重新创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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