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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整个工作室的运作期间,胡卫东负责劝说女孩接受“潜规则”,并教授其如何上网寻找卖淫目标,如何索要钱财;孟庆波负责给工作室介绍女孩,并介绍工作室的女孩向其他男性卖淫;孙巧负责为应聘的女孩拍照,以及拍摄女孩与胡卫东的性爱录像,并负责应聘女孩的食宿接送,女孩出去的时候要与其打招呼;小沫(化名,另案起诉)负责接待部分应聘的女孩,并为其介绍嫖客,同时还负责公司的房屋租赁、工商注册等重要业务。 汇男网 www.dddbb.com 汇男网 www.dddbb.com
2007年10月间,胡卫东、孟庆波以帮助投身演艺界为由,引诱当时17岁的双胞胎姐妹包包和阿紫在海淀区学院路某宾馆房间内淫乱。其间胡卫东、孟庆波将包包、阿紫进行交换,分别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,并由胡卫东全程录像,录像就保存在胡卫东的电脑中。
被告否认组织卖淫罪
第一被告人胡卫东否认自己犯有组织卖淫罪,但对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指控表示认罪。“我创办经纪公司,是为有意向进入影视圈的女孩创建一个平台。在此过程中,我为她们的学习、进修做了很多工作。”对于收取的钱财,胡卫东认为这属于“投资人”对她们的个人赠与。但其承认自己从中获得了利益。
对于拍摄性爱录像的目的,胡卫东否认是为了要挟女孩为他做事,只称是“个人爱好”。据胡卫东讲,孟庆波有一定的社交圈,负责给女孩介绍有钱人,孟从中提成。而胡与孟和这些女孩基本上都发生过性关系,女孩也是自愿的。
据胡卫东说,他们给女孩找的男人中除了孟庆波介绍来的有钱人,还有就是从网上找来的。他告诉女孩们,要在确定这些人的身份后才能发生性关系。每次发生关系后,女孩都能拿到几千乃至上万的钱款。
孟庆波说:“有钱人都好色,喜欢漂亮女孩。”他给有钱人介绍女孩也是为了提高自己在社交圈的地位,以利于自己今后的发展。
孙巧是工作室的创办人之一。据其称,最初她与胡卫东是男女朋友关系,两人曾同居在一起。孙巧称,来工作室的女孩一部分是在电影学院考试的时候招来的,还有一部分就是胡卫东介绍的。性爱录像一般都由孙巧拍摄。孙巧表示,工作室从未成功将女孩打入影视圈,也没有这个能力。主要就是找投资人与女孩发生性关系,并让女孩以租房、交学费为由要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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